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电子送达和传统邮寄送达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在电子送达中,送达时间的认定与电子邮件的发送时间有关,但需要注意后台处理时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若收件人的电子邮箱系统能够自动回复,“已成功送达”的邮件视为正式送达,即以该回复时间为送达时间。如果无自动回复功能,则以发件人所属网络服务商记录的发送时间为准。但是要注意,后台处理时间也可能会对送达时间产生影响,因此建议备份电子邮件和相关数据,以方便证明送达时间。此外,对于一些重要或具有争议性的文件,建议采取多种送达方式,如邮寄、快递和挂号信等,以确保送达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并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七条 在与交易有关的电子数据通信中,数据电文的发送时间、接收时间、可靠的确切时间等可以推定为符合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