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2020年实行的缴费基数下限是2019年的下限,今年实际上相当于两年没有调整了。一次性调整当然会出现大幅上涨。像上海市也是这样。不过,为了防止缴费基数下限增涨的过快,人社部办公厅也发布了《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号),缴费基数下限可以分两年调整到位。理论上说,上海市60%的缴费基数应当是6233元/月,上海市2021年7月1日起执行的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5975元/月。上海市2019和2020年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4927元。
【法律依据】:
《关于降低本市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 确定到2019年缴费基数下限为46%的社平工资,2020年为52%,2021年为60%。正常来讲,2021年的缴费基数下限应该是5644元,也就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执行的标准。但是今年也是分两年调整到位的,继续实行53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