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下面律师为大家带来:湖南房产契税新政策,湖南房产契税征收标准。关注户口政策的朋...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湖南房产契税新政策中征收标准解析的知识,跟着律师一起看看吧。
湖南房产契税新政策
一、契税政策从2010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止,日期认定:商品房以合同备案日期为准,二手房以登记受理日期为准。如下:1、90平方以下普通住房:契税2%2、90平方-144平方普通住房:契税3%3、144平方以上高档住房:契税:5.5%
二、出售普通住房的营业税、个税交纳方式:(日期认定:与之前执行的依据时间一样):商品房以契税完税日期或证载时间为准;二手房以房改房契约或证载时间为准。1、未满五年的:营业税:差额的5.55%;或全额的5.55%,个税:差额的30%或全额的2%2、满五年的:营业税:无;个税(不是唯一一套住房的):总额的3%或差额的40%个税3、满五年以上,且是唯一一套住房的:无营业税、个税:总额的2%或差额的30%
湖南房产契税征收标准
契税:首套:小于90平方米的普通住宅1%,大于90小于144平方米的1.5%,大于144平方米的3%。二套:3%。各地可调整,最高4%。
契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5%(商用用房或大于144平米的税率为3%)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购普通商品住宅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照1%执行;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税率减半征收,即实际税率为2%;所购住宅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照4%征收。购买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业投资性房产(商铺、办公写字楼、商务公寓等),均按照4%的税率征税。享受契税下调的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2、单套建筑面积不足144平方米或套内面积120平方米以下3、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商品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2倍以下契税征收标准90平米以下的是一个征收标准,90-144平米之间的是一个标准,144平米以上的是一个标准。二套房、三套房不享受契税优惠政策。一般实行的是首套住房契税的两倍,即3-4%。家庭唯一住房并不一定是首套房,比如买了套房子又卖了,再购买住房就算二套房。但是名下确实只有一套房子,所以可以申请家庭唯一住房。契税税率实行3%-5%的调整幅度。实行幅度税率是考虑到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各地经济差别较大的实际情况。因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在3%-5%的幅度税率规定范围内,按照该地区的实际情况决定。契税计算方法契税采用比例税率。当计税依据确定以后,应纳税额的计算比较简单。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新房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二手房应纳税额=二手房税率×房地产评估价【名词解释】: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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