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一,落户政策;
户籍自愿迁移到兵团的,每户迁户原则不少于3人,一户招录一名职工。迁户6人以上的,视情可招录两名职工。年龄;男18-40岁,女18-35。随迁人员年龄不限。按政策招录为职工可承包土地面积41亩。报销单趟路费(火车硬座)。
二,住房待遇;
为新落户人员提供一套60平米左右公租房,迁户6人以上的,可视情提供两套。公租房租赁,第一年免交、第二年免交暖气费的70%、第三年免交暖气费的50%。住房可采用先租后买或一次性购买方式;对愿意购买楼房的,按照国家、兵、师相关补助政策,给予每户4万元补助。对年龄在18-35周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符合中央专项条件的,再给予5万元补助。
三,社会保障待遇;
1.招录为职工的,缴纳养老保险达到15年符合退休条件的,按政策办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待遇。其他人员可参加城镇居民养老医疗保险。
四,子女就学待遇;
新落户家庭儿童享受学前教育补助:伙食补助、保教费、取暖费、幼儿读书补助共计每年2800元。新落户家庭中小学生享受九年义务教育三免一补,落户人员子女参加高考,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新疆南疆四地州高考优惠政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