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不可以。被告人口供是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定证据种类之一。真实的口供,无论是有罪还是无罪的辩解,都可能成为证明力很强的证据。从这一角度看,口供所具有的作用的确独特,不可替代。但是,口供本身可能会存在虚伪性,因此要结合其他证据才能判定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法律客观:一、只有口供可以定罪吗不能。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只有行为人口供,而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行为人行为的,不能作为定案的法律事实。这个规定的实质是表明我国是一个法制的国家,从根本上避免了司法工作中曾经采用的疑罪从有的人治执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二、口供可以翻供吗1、第一次的口供如果有表述不清楚的地方,或者是讲错了的地方,可以在后续录口供的时候做出不同的供述。但翻供是指故意做出不一样的供述,这样的行为是刑事诉讼法所不允许的,对正确定性犯罪和准确量刑也是不利的。2、录取口供是侦察与调查的一个过程和程序,按受询问人(被调查人或当事人)须按事实的本质与实际的发生发展过程如实陈诉,反映客观的事实的真实质,否则会涉嫌作违证的法律后果。如果在询问过程中有诱供、逼供行为或因其它外力因素的影响,所供的不是事实或存在严重瑕,会防碍或影响到案件办案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效果,则可以申请重新录口供。如果所录口供是事实则不可翻,干扰与影响办案也不是闹儿戏的,会有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