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建设工程管辖权的规定如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