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三方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三方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凭《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生研究生报到证》)、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没有签三方协议,毕业以后,要么档案委托学校保管,要么由委托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中心保管。因为户口一般不和档案分离。如果牵涉到落户,没有签三方协议,可能就会户口打回原籍。如果不牵涉落户,就无所谓,只是身份由应届生变为社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