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做好全市能源领域货运物流疫情防控和保通保畅工作,切实保障全市能源供需安全有序、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贯彻落实国家、本市相关文件精神,我委近日印发《关于本市能源保供申请事项的通知》。
车辆通行证申办范围、申办条件、申办材料与程序、防疫管理要求
申请办理范围
本市重点能源保供企业可以为自有车辆和驾驶员或者承运企业车辆和驾驶员申请《通行证》,企业名单如下。
名单中的城镇燃气企业及其他能源保供企业申领事项按本通知要求执行。名单根据能源保供需要动态调整。
申请办理条件
(一)建立本市能源保供车辆和人员的“白名单”信息库。纳入《通行证》申请办理范围的能源企业应根据制证要求梳理本企业及承运企业车辆和人员信息,按城镇燃气企业和其他能源保供企业分类,分别滚动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和我委,经审核后汇总至我委形成能源企业“白名单”。“白名单”根据能源企业报送及审核情况动态调整。列入“白名单”的车辆和人员具备通行证申请办理条件。未列入“白名单”的,不得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