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签订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时,应当对协议上的以下内容进行严格审查:
1、拟办理出让手续的地块位置;
2、面积;
3、用途;
4、年限;
5、土地使用条件;
6、拟出让时间;
7、出让时应缴纳的出让金额等。
二、为规范管理,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办理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时,应把握以下三个原则:
1、进行审批许可。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与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没有批准的,不得办理出让手续。
2、按转让后土地用途确定用地方式。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后,土地用途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办理相应的划拨用地手续,颁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转让后土地用途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出让等土地有偿使用手续。
3、按法规政策规定确定具体出让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