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订单违约怎么处理
根据我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当事人双方虽然没有书面合同,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付款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如果对方不按双方约定或国家规定履行,你们可以发律师函,或向对方工商机关投诉,或直接起诉对方。有相应的订单、送货单、签收单、报价单等,也可以作为采购合同关系事实上成立的依据。也可以通过调解解决双方的争议,如果不能就解决方案达成一致,双方可以请调停人帮助,调停人会听取各方反映情况,并分别提问,努力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人对双方没有约束力,双方并未放弃法律权利。此外双方可以再进行谈判:双方可以把所有分歧抛开,就合同再进行谈判,也可以重新起草合同:由于欺诈或双方共同的错误,合同未能表达双方意思表示,法庭可以允许以重新起草合同的方法予以补救。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二、定金合同中包含哪些内容
1、定金的交付期限
定金的交付期限可以是主合同履行期限前的任一时间,但不能迟于主合同的履行期限。
2、定金的数额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自由约定。但《民法典》规定:“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20%的,其超过部分为无效。
3、适用定金罚则
当事人在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定金罚则的适用。如当事人在合同中未写明定金罚则的,也必须注明一方当事人所预交的款项为定金。如未写明“定金”字样的,不适用定金罚则。法律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