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矿许可证怎么办理
1、办理流程如下:
(一)、采矿权申请人需要提交的资料:
(1)、申请划定矿区范围报告;
(2)、经评审、认定的储量报告或相应的地质资料;
(3)、新设立的采矿企业名称预核准手续。
(二)、40日内做出采矿权申请受理决定:
准予登记:
(1)、局长签发责任表下发划定矿区范围批复;
(2)、在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3)、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
(4)、缴纳采矿登记费、采矿权使用费和采矿权价款;
(5)、局长签发责任表发采矿许可证;
(6)、在矿区所在的进行公告。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一)国家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内的矿产资源;
(二)领海及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的矿产资源;
(三)外商投资开采的矿产资源;
(四)本办法附录所列的矿产资源。
二、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规定是什么
不同类型的采矿证使用年限不一样。
根据采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按照矿山建设规模确定:
1、大型以上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30年;
2、中型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20年;
3、小型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10年。
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采矿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