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贵阳市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城镇居民在一定时期内所获得的所有收入减去缴纳社会保险、个人所得税等后剩余的部分。依据统计数据,2020年贵阳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9512元,同比增长7.2%。这个数字比2019年增加了2617元,其中工资性收入为24751元,占总收入的62.6%,而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则分别为7861元、1777元和2123元。另外,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也有所提高。2020年,贵阳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10元,同比增长9.5%。尽管贵阳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取得了一定的增长,但是相对于其他大中型城市来说,贵阳市的收入水平还有待提高。因此,贵阳市政府需要继续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扩大就业、增加收入,提升城镇居民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嫌仔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