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警务专员相当于办事员级别,二级警务专员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二级警员的职责是: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8、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9维护边境地区的治安。等级编制警衔1、部级正职:总警监;2、部级副职:副总警监;3、厅(局)级正职: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监;4、厅(局)级副职:二级警监至三级警监;5、处(局)级正职: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督;6、处(局)级副职:一级警督至三级警督;7、科(局)级正职:一级警督至一级警司;8、科(局)级副职:二级警督至二级警司;9、科员(警长)职:三级警督至三级警司;10、办事员(警员)职:一级警司至二级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