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拿着该房屋的三证,户口本或者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每个人身份证,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证明,还有产权人的死亡证明等相关资料,携相关人员一起去公证处,做产权继承公证。
2、承办公证员在对你填写的《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给你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你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在规定的时间内,你即可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公证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房屋继承人应当向房产登记机构(房管局)提交《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承办人员会给你出具一份《产权受理单》,凭《产权受理单》进行有关登记、编号、付费等事项。在规定的时间内,你即可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产权受理单》,房管局领取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契证》。
4、再凭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契证》的复印件,及原《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去市国土资源局办理新的土地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