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要求下午2点前退房是合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旅游经营者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公平、合理的住宿服务,严禁强制提高房价或附加其他收费项目。旅游经营者不得以订金不退等方式要求消费者预付金额外的其他费用。\n一般而言,大多数酒店的退房时间为中午12点之前,但有些酒店也可能在下午2点之后才要求退房。如需推迟离店,酒店可能会酌情加收一定的费用。在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也规定,经营者应当在商品或者服务中标明有关合同条款。\n因此,如果酒店明确规定下午2点前退房,消费者在预订酒店时需要提前了解清楚酒店的退房政策,以避免不必要的费用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