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贷款尚未还清,则应区分财产本身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偿部分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如果一方婚前购买并在婚姻中偿还贷款,未偿还的贷款将继续作为产权人的个人债务偿还,已偿还的部分及其增值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