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犯罪的九个种类
1、经济犯罪主要包括两大类:
(1)我国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
(2)我国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
2、除此之外,我国《刑法》分则其他章规定的某些侵害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犯罪,如制造、贩卖假药罪、贩毒罪、贿赂罪,也属于经济犯罪的范畴。
3、经济犯罪涉及罪名:
(一)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
(二)走私罪
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走私淫秽物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毒品罪以及走私制毒物品罪。
(三)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妨害清算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虚假破产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四)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洗钱罪,逃汇罪,骗购外汇罪,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违法运用资金罪,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高利转贷罪,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变造货币罪,持有、使用假币罪,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伪造货币罪。
(五)金融诈骗罪
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
(六)危害税收征管罪
逃税罪,抗税罪,逃避追缴欠税罪,骗取出口退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虚开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持有伪造的发票罪,非法出售发票罪,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七)侵犯知识产权罪
侵犯商业秘密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侵犯著作权罪,假冒专利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假冒注册商标罪。
(八)扰乱市场秩序罪
逃避商检罪,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倒卖车票、船票罪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强迫交易罪,非法经营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串通投标罪虚假广告罪,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二、侵犯财产罪
侵犯财产罪,包括13个具体罪名。依故意内容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三个类型:
(一)占有型。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侵犯财产罪。
第一,公然强取型犯罪,包括抢劫罪、抢夺罪、聚众哄抢罪、敲诈勒索罪。
第二,秘密窃取型犯罪,即盗窃罪。
第三,骗取型犯罪。即诈骗罪。
第四,侵占型犯罪,包括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二)挪用型。即以挪用为目的的侵犯财产罪。包括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
(三)毁损型。即以毁损财物为故意内容的侵犯财产罪。包括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