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关于行政处罚不可以消除,行政处罚会存留在办案单位的档案室,不会算入个人档案,是永远存在的、不会消除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对行政处罚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处分基于单位内部的行政处分,没有提起行政诉讼的资格。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都作了相应的规定: 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三)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