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个人出租非住宅涉及的税目、税率为:
1、营业税,税率为5%;
2、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或5%、1%);
3、教育费附加:费率3%;
4、地方教育附加:费率2%;
5、印花税:税率0.1%;
6、个人所得税:税率20%;
7、房产税:税率12%。
二、个人出租住宅所涉及的税目、税率为:
1、营业税,税率为1.5%。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或5%、1%)
3、教育费附加:费率3%;
4、地方教育附加:费率2%;
5、房产税:税率4%
6、个人所得税:税率10%。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文件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增管理部门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