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按照邯郸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结合邯郸市内外发展背景和已编制完成的《邯郸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通过本地区城市设计的分期实施,使园区内外形成有机有序的空间秩序。
在远期规划中,半环线6号线将自起北湖起,连接北湖区、东区和老城邯山区,并贯穿东区开发区、新区核心、代召组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