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缓和死刑的区别:
1、在适用条件方面,死刑只适用于犯罪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所谓犯罪极其严重,一般是指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的情况。死缓适用于犯罪处死,但有法定或者酌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形;
2、死缓是死刑的一种变通形式,不属于单独的刑罚种类,任何立即执行死刑的人,无论是否上诉,都必须由最高人民法院审查,死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审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