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即死缓,二者是一个包含的关系。二者的区别:首先在适用方面,死刑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被判处死刑但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两年执行。其次在核准程序方面,死刑因其刑罚的高度严厉性,必须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或核准,但是死缓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核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
第四十八条 【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