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不是自己先掏钱然后报销,在定点医院就医的时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和挂号,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直接便可由医保和医院结算该医保报销的部分,只有在结帐的时候,自付的部分由用户用医保卡余额或者现金支付。住院报销的时候,有个起付线(起付标准一般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也就是说起付线的钱需要自己支付,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才能根据当地医保的规定报销,报销比例各地是不一样的,并且不同的医院和不同的项目也是不一样的,大概80%。
医保卡里的钱可以取出来吗?
医保卡里的钱不能取出来,只能用于在定点医院和药店就医购药。但是以下三种情况下,医保卡里的钱可以支取使用:
1、医保卡使用终止:如参保人死亡,亲属可凭死亡证明等办理支取手续;
2、参保人移民:凭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等办理支取手续;
3、异地转移:在当地参保后,可把医保账户余额转移至新账户。
医保卡里的钱是不能取现的。只能放在里面作为你的医疗费用。不过,每年都有固定的使用额度和所报销的药品范围,具体的可以到社保局咨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