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产房拆迁补偿属于遗产吗?
一、公产房拆迁补偿属于遗产吗?
1、公产房拆迁补偿不一定属于遗产。
(1)因房屋承租人并不是公有房屋的所有人,对该房屋只有居住使用的权利而无所有权,不属于其个人合法财产。承租人若是在房屋拆迁前身故,因为原承租人身份无法获得的补偿,这一身份利益也无法作为遗产分割。
(2)公房的拆迁款属于遗产范围内。
但需要满足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必须是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2、公房承租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承租人去世后,公房承租权不属于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与出租人协商继续承租。
二、公房腾退补偿款怎么分配?
1、公房腾退补偿款首先需要按照约定的方式进行分配,没有约定可以临时约定。
关于公租房的腾退补偿款的分配主要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分割。在这个问题上,承租人在下列特殊情况,可以享有拆迁补偿多些:
(1)可以酌情多分配的:
①承租人或同住人属于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来源,且按均分所得的补偿款,无法见得房屋保证其正常生活的。
②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租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
③对公租房内居住的未成年人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
(2)有两处以上公租房承租人的,其对各处被拆迁公租房的补偿款均有权主张分割。
2、无权分得拆迁补偿款的情形:
(1)将本来享有的他处公有住房权利予以处分,居住在被拆公有居住房屋的。
将原来的公租房权利处分,比如将安置房出售或未将补偿款购房,因为已享受过公租房权利,因此无权再次享受。
(2)获得单位购房补贴款后已有能力购房而不购房,仍居住在被拆公有居住房屋的共同居住人。
(3)已在他处公有房屋拆迁中取得货币补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