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很多人想律师咨询关于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办理流程、材料等等,律师收集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到大家。接下来和律师一起看看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办理需要些什么吧。
一、办理条件
1、车辆所装载货物须是合法装载的不可解体货物。
2、车辆装载不得超过行驶证的核定载质量。
3、车货总质量和轴载质量不对公路、桥梁的安全造成危害。
4、车辆装载后的总高度,高速公路和一、二级公路不得超过5米,三、四级公路不得超过4.5米(超限车辆行驶不同公路等级时,按最低等级线路确定装载高度);总宽度不得超过一个行车道宽度,超过的,应有安全保障措施;一般不办理超宽限值运输车辆行驶高速公路。
5、应根据实际情况勘测通行路线,需要加固、改造措施的,可与申请人签订有关协议,制定相应的加固、改造方案。
6、涉及公路路产损失的,申请人与公路管理机构或者公路经营企业签订了公路赔(补)偿协议。
7、影响交通安全的,已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二、办理材料
1、申请人为公民的提交身份证;核查原件后退回,收复印件。
2、申请人为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的,可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核查原件后退回,收复印件。
3、申请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提交该组织合法成立的文件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核查原件后退回,收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通过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公路窗口)、各县(市)公路分局路政行政许可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窗口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自收到申请材料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出具《交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当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或5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
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组织实地核查、专家评审、技术审查、检验、检测、检疫、鉴定、考试、考核,作出审查结论;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签发通过决定;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4.获取办理结果
申请人到原申请办理的路政行政许可服务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四、办理地点
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省政务大厅(17号,18号。)
五、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不含不计时环节)
六、办理机构
省交通运输厅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以上就是律师收集整理的关于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办理的流程、材料等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到大家。如果还有其他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