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限购区域: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经开区、高新区部分区域、红谷滩; 2、不限购区域:九龙湖、新建区、湾里区、南昌县; 3、名下无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的,首付30%; 4、名下无房但有1次购房贷款记录的,首付40%; 5、限购区域内,有1套住房的南昌本地居民,只能购买二手房:(1)结清贷款或无贷款记录的,二套首付40%;(2)贷款未结清的,二套首付50%(之前为30%); 6、限购区域内,名下有一套住房的外地居民:新房和二手房都不能买了; 7、2套以上本市居民,1套以上非本市居民暂停发放贷款; 8、新建商品房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存量房以纳税时间为准。
法律依据
《南昌市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首次购买住房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30%;拥有1套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含在外地贷款记录)、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居民无房但有1次购房贷款记录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均为40%;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暂停向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