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根据《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要求,按照撤县设市标准和流程,我县于2019年积极做好撤县设市的申请、评估、论证材料呈报等工作,县政府向市政府报送了《关于申请撤销郓城县设立郓城市的请示》(郓政呈〔2019〕10号)和《关于郓城县撤县设市的评估论证报告》(郓政呈〔2019〕11号)。
【法律依据】:
《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市、市辖区的设立标准,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拟订,报国务院批准。镇、街道的设立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本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拟订,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批准设立标准时,同时报送国务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