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坏公共设施的立案标准
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侵犯公私财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偷窃、骗取、抢夺少量公私财物的;
(二)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的;
(三)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
(四)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
(五)故意损毁路灯、邮筒、公用电话或者其他公用设施,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实际上对于破坏公共设施等行为更多的在于其扰乱了社会治安,妨碍公共安全,所以具体的立案标准应该根据公共安全方面的标准来进行确定,而如果对于某一行为难以进行确定的也可以联系相关专业律师帮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