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当夫妻发生不可修复的事情而离婚后,如果是女方要求主张分割共同财产的话,男方是不需要向女方再支付赡养费的。同时女方在以后也不能再向男方索要她父母的赡养费。没有特殊的情况下,女方也是不应该向男方提出索要赡养费的。但是,如果离婚的双方是有孩子的,那么如果是女方抚养孩子的,男方就要给子女支付抚养费。
以上是女方主张要求的,但离婚后女方生活方面表现困难或者是在离婚前为双方的家庭付出的比男方多,比如照顾子女或是赡养父母等,在离婚的时候可以向法院提出请求主张要求男方支付出应该有的补偿或者赡养费用,法院也会要求男方在他的个人财产中给与适当的帮助。多少由双方自行协议,不能达成协议的,由法院出面进行判决。
如果是男方在婚姻中造成错过而导致的离婚,女方认为自己或是自己家庭受到了人身伤害或者精神损失,可以向法院申请上诉提出要求男方赔偿。如果是要求男方持续补偿的,按照要求是按男方收入中的20%,当然男方愿意的情况可以超出这一部分的赔偿,判决后,不论男方是不是愿意,都不能低于应该赔偿的费用,这个情况是法院按规定强制执行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