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牢通常来讲指的是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与拘役一样同属于我国刑法五大主刑,那么拘役和坐牢有什么区别呢?拘役: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说白了拘役就是时间较长的拘留,实际上跟坐牢有些区别,因为一般是在看守所,而不是在监狱。坐牢: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注意,这个是在监狱中,即所谓的坐牢。而且参加劳动没有必然的报酬。拘役坐牢的区别在于:适用对象不同。有期徒刑既适用于罪行较重的犯罪分子,又适用于罪行较轻的分子;拘役只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执行场所不同。有期徒刑的执行场所是监狱或者其它执行场所,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期限不同。有期徒刑的期限长、起点高、幅度大;拘役的期限短、起点低、幅度小。以上便是拘役和坐牢的区别。
一、对于判处拘役如何执行
对于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享有两项待遇:探亲;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与有期徒刑不同的是:
①期限不同。拘役的刑期较有期徒刑短,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罪犯;而有期徒刑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适用于罪行较重和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
②法律后果不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服刑期满后再犯罪的,不作累犯论处;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刑满释放或赦免后5年内,再犯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则构成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③执行场所不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或其他劳改场所执行。
④待遇不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每月可以回家1~2天,参加劳动的,可酌量发给报酬;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服刑期间不能回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