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关系中,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相互选择的考察期。一般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就业时更换工作或工种的工人。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试用期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包括试用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