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农民享有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非农村集体成员对于宅基地的使用权不能继承。但是,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不过不能翻盖重建,等到房屋自然消亡,村集体将收回宅基地。也就是说,已经是城市户口的子女,是不能继承父母的宅基地的,但是却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子,直到房子自然消亡。
根据《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拓展资料
那么,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城市户口的子女继承,如果遇到拆迁,就可以获得拆迁补偿款。如果子女是非农户口,但农村有父辈留下的房产,是可以和村集体成员一同获得补偿款的。最后,需到村里办理继承公证。办理继承公证需要准备如下材料:
01、被继承人(死亡人)的死亡证明。
02、被继承人遗留财产凭证(土地证)
03、二代身份证。(没有二代身份证到派出所开带相片的户籍证明)
04、被继承人父母生存状况证明。(如果父母健在,本人来公证处;如果父母中有已去世的,应向派出所申请出具是否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05、被继承人夫妻均死亡的,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丧偶后至其去世前的婚姻状况证明。(由区民政局出具)。
06、被继承人家庭成员状况历史记录证明,由派出所出具被继承人的户口老底子。
07、证人一名(带身份证原件,要求:无亲属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