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合同公证需要的材料分别有:借贷合同双方的身份证明;代理人代办的,应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借贷合同;有抵押担保的,应提交抵押物所有权证明;公证处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一、委托书在哪办理
办理委托书公证应当由当事人亲自到公证处申办。申请办理(有关房产买卖)委托书公证,没有地域限制。应提交以下的证件和材料:
1.公民个人办委托书公证的,应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法人委托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办理委托合同公证的,在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的同时,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2.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委托他人办理卖房事宜,委托人应提交该房屋的所有权证明);3.转委托人申办转委托公证时,应提交有转委托权的证明;4.委托书草本或委托合同草本。
二、承包合同公证需要的材料有什么
承包合同公证需要的材料有: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如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提交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等;
2、主管部门对项目、规模、投资计划的有关批准文件;
3、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明和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
4、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设计图纸、工程预算等相关资料;
5、城建部门施工许可证及承包商资质等级证书;
6、承包人以招标形式确立的,应当提交招标文件和中标决议;
7、合同文本;
8、办理分包合同公证,必须提交总承包合同。
三、怎样向法院起诉追债要提供哪些材料
向法院起诉追债,应在诉讼时效内,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时要提供的材料有: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
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
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4、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
5、关于共同被告的相应证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