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收集所有材料,产后3个月内报单位人事部;2.单位填写《生育保险费用手工报销审批表》、《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所有票据按发票附处方明细粘贴在审批表后,每月1-20日到社保报销;3.社保将报销款打入单位账户;4.到帐后单位将报销费用发放到个人。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