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洛阳市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正常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无须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金最多可以享受2年
失业保险金自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的次月起按月发放,失业人员凭通知单到指定银行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银行卡。享受时长根据缴纳失业保险的时间长短而定,最多可领24个月。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办理需要带啥证件
失业人员需携带相关材料,到开元大道286号洛阳会展中心B区2楼市社保服务大厅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所需材料如下:洛阳市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通知书,失业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份),就业失业登记证。
此外,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地点也在社保服务大厅,办理时需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2寸照片2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