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幅员辽阔,地区差异巨大,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及《土地管理法》中,仅对征收补偿做了原则性的规定,各地区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制定了具有当地特色的补偿方案,想要了解某一地区的具体补偿标准,最好的办法就是通过同一地区的相似房屋补偿情况查看。
一、房屋拆迁补偿会按照户口计算吗
因房屋拆迁获得的补偿不按照户口进行计算,而应当按照房屋面积、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收入水平等因素进行计算。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农村征地补偿纠纷的主要原因
(一)农村土地征收补偿费用的性质和归属法律规定不明确。
承包地之外的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征收方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其归属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由于农村土地权属的立法界定不清,大量的补偿费无法为农民所掌握,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
(二)国家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不合理。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三)补偿程序不完善,司法救济难到位。
补偿过程中虽有公告和听证的规定,但缺乏农民实际参与听证的保障渠道。法律规定征地补偿方案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补偿方案制定后才公告告知农民,对农民提出的意见只在确需修改的情况下才改动补偿方案,极大地限制了农民的参与权。另外,发生纠纷后,法院往往以征地补偿案件不属于民事案件为由不予受理,司法保护不能实现。
三、怎么判断是不是商业拆迁?
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区分商业拆迁还是公益拆迁,可以查看征收补偿方案,如果征收方是政府的,就是属于公益拆迁,如果不是政府的,就是商业拆迁。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1、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2、第九条
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七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