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申请人并不一定是指被告。
法律所指的被申请人与被告,二者有区别,也有相同点,具体分析如下:
1、一般区别,二者所处阶段的称呼不同,被告是指在诉讼审判阶段的称呼,相对方是原告,而被申请人是在(劳动)仲裁或诉讼执行阶段等情形下的称呼,相对方是申请人或其他主体。
2、被告是指在诉讼审判阶段的称呼,相对方是原告,而被申请人是在(劳动)仲裁或诉讼执行阶段等情形下的称呼,相对方是申请人或其他主体。,如一个案件中,审判时是被告,最终判决被告履行义务而未履行,原告申请执行时,被告就转称为被申请人。总之,是被申请人还是被告,要看具体情况,特别是被告,只有在审判阶段才有,而被申请人可以是在多种情形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二十四条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五条
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达申请人,并将仲裁申请书副本和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