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将伤者送往医院,因筹款离开不算交通肇事逃逸。肇事者因筹集治疗款离开的意图为救治被害人,不具备肇事逃逸的主观上逃避法律责任或救助义务的条件,不应当认定为肇事逃逸。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八十五条
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
(二)“检验、鉴定结论确定”,是指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之日起三日内,当事人未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以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重新检验、鉴定,检验、鉴定机构出具检验、鉴定意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