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者去医院治疗伤情,可以证实的话不算逃逸行为,这样虽然其离开交通事故发生地并没有及时报案,也不能认定逃逸,在交通事故处理中,肇事者是否有逃逸行为影响其承担的法律责任。如肇事逃逸造成人员伤残,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不属于逃逸,但是要有证据证明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才能认定不属于肇事逃逸。如果不能证明就属于肇事逃逸。
以下6种情况不属于肇事逃逸
1、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医疗费用需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在商定时间内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的;
6、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伤害而被迫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二、哪些情况算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中肇事者也受伤,如果去医院只是治疗,主观上没有恶意逃走的想法,这种情况不应认定逃逸,而是按照一般交通肇事处理。当然,其应当证实自己去医院是有合理原因,如果不能证实,没有其它证人的,交警调查清楚后,确定其是否逃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