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的主管部门为各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即各地的房管局住建部门。
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今年什么时候发放
小区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般在交付房屋前交纳。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开发商交纳维修基金,或者参考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时的总房价,按照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交纳,具体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二、二房东归哪个部门监管?
二房东归房管部门,街道办事处或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监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租赁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租赁的监督管理。
三、房产交易纠纷找哪个部门
房屋纠纷按其法律性质可分为民事房地产纠纷和行政房地产纠纷。不同的房地产纠纷处理方式不同,具体表现为:因房屋质量问题引发的纠纷,可以向当地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和质监部门举报。因买卖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因单位住房分配不合理发生的纠纷,由单位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十三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第三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