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员工上班期间工伤赔偿标准是工伤保险待遇的标准,是工伤职工及其亲属依法应当享有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包括一级至十级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补偿计算方法等。例如,1、伤治疗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清单、工伤保险药品清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住院的食物津贴,职工因工伤住院治疗的,由所在单位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支付、异地就医交通、住宿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报经办机构批准后,受伤职工到统筹区域外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由单位按本单位职工出差标准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