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证据的基本属性包括客观性、关联性以及合法性。
一、网络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吗
网络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属于“视听资料”类证据,但其为间接证据,且证明效力较低,需要和其他证据相印证。同时网络聊天记录必须保持其客观性、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等特征。另外,取证时不得侵犯对方或第三人的隐私,如果用非法手段获取证据的,依非法证据排除原则,视该证据无效。
二、举报非法补课需要哪些证据
举报非法补课需要补课缴费记录、补课地址、时间、人数以及补课的照片或视频等证据。
证据是指依照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对于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正确裁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证据应该是客观存在的,伪造或毁灭证据都是触犯违法行为,应受到法律的追究。
证据的基本特征包括: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其中证据的真实性是指证据作为已发生的案件事实的客观遗留,是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现存在,真实性也叫做证据的客观性或者确实性。证据的真实性是指证据所反映的内容应当是真实的,客观存在的。
三、证人证言的证明力
证据是否有证明的作用以及证明作用的大小,取决于证据的三性: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关联性,即证据必须与待证的案件事实存在关联,并因此对证明案情具有实际意义。真实性,即证据必须是客观的。合法性,证据的内容和收集程序必须合法。证人证言是我国诉讼法规定的法定证据种类之一,证人证言是证人就其所感知的案件情况向法院所作的陈述。证人证言的证明力,即在诉讼中证人证言对案件事实是否具有证明作用和作用的大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