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有特殊规定外,绝密级事项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事项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事项不超过十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十五条规定,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应当根据事项的性质和特点,按照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需要,限定在必要的期限内;不能确定期限的,应当确定解密的条件。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规定外,绝密级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不超过十年。
机关、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具体的保密期限、解密时间或者解密条件。机关、单位对在决定和处理有关事项工作过程中确定需要保密的事项,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的,正式公布时即视为解密。
一、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故意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者故意使国家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情节严重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1项(件)以上的;
(二)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2项(件)以上的;
(三)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3项(件)以上的;
(四)向非境外机构、组织、人员泄露国家秘密,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国防安全或者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
(五)通过口头、书面或者网络等方式向公众散布、传播国家秘密的;
(六)利用职权指使或者强迫他人违反国家保守秘密法的规定泄露国家秘密的;
(七)以牟取私利为目的泄露国家秘密的;
(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