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小规模纳税人是按征收率来征收增值税的,目前增值税上征收率为只有3%和5%两档。
有人就说,不对,还有2%、1%、0.5%。确实,这些是优惠征收率。正是由于这些征收率的优惠政策规定了计算方式,再加上今年疫情优惠的规定,是非常容易混淆的。
按照现行的规定,征收率优惠有两种计算方法,下面逐一来说说。
01
3%征收率减按2%1、
3%征收率减按2%
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按照字面的理解就是按2%征收增值税,我想大多数朋友都是这么想的,我开始学税法的时候就是这么想的。
其实,不是这样的。国税函[2009]90号文件,专门规定了3%征收率减按2%的计算方法。
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举个例子,含税销售额103元,那么销售额就应该是103/(1+3%)=100元 ,应纳税额就是100×2%=2元。
如果简单理解为直接按2%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那么销售额就应该是103/(1+2%)=100.98元 ,应纳税额就是100.98×2%=2.02元。
两种理解下,计算方式不同,结果完全不同。
3%征收率减按2%,猪哥认为可以这么理解:增值税是价外税,含税销售额是含着正常征收率的税额在里面,如果要换算出不含税销售额,就应该是应该是103/(1+3%),只不过实际征税时按优惠征收率来征收,也就是按103/(1+3%)×2%来征收,实际上本来3的税额,现在享受优惠,只收取2的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