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这个要看是什么事情,还有感谢费的多少。
1、帮助的属于平常的小事情,不涉及到政治方面的,且感谢费并不多的情况,不属于行贿;
2、如果帮助的事情属于平常的小事情,但是感谢费超过了万元,那么就有可能会以行贿罪追究。
3、如果帮助的事情涉及到了政治、国家、军事、官职等利益问题,那么就直接会以行贿罪追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