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所需材料: 1、由注册单位出具的丢失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 2、个人补办申请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于一张A4纸的同一面上)(一份) 2、正面免冠去饰物白底.
办理流程:
申请人携带以上材料到当地卫生人才交流中心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上报省卫生厅护士注册办公室审核确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申请首次护士注册必须填写《护士注册申请表》,缴纳注册费,并向注册机关缴验:(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二)身份证明;(三)健康检查证明;(四)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