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拉萨市扎细派出所召开的宣传会上,户籍民警再次向在场群众代表普及了拉萨市“零门槛”落户的政策。按照尊重意愿、自主选择的原则,全面取消城镇落户的条件限制,促进非户籍人口在城镇落户。
记者了解到,自2021年10月21日起拉萨市便已全面放开了城镇落户限制。那现在的落户制度有哪些不一样呢?
(一)凡是在拉萨市城区、建制镇居住生活的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向居住地派出所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不受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居住年限等其他条件的限制,其配偶、子女和夫妻双方父母可迁入同一户口。
(二)本市城区、建制镇内的户籍迁移实行全域自由,不受任何条件的限制。
(三)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包含跨市易地扶贫搬迁)人员户籍迁入搬迁地。
(四)全面取消在城区、建制镇落户的“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的基本迁入条件限制。申请人无合法稳定住所或合法稳定就业的可就近就便确定落户地派出所申请在公共地址落户,落户地派出所不得以“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为由拒绝落户申请。
扎细派出所供图
拉萨市非户籍人口落户制度具体有什么优势呢?
● 相关负责单位将会逐步完善与户籍制度相一致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政策体系。
● 依法保障市域内进城落户农牧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以及虫草采挖、工程承包、就业培训、子女教育等集体成员权益和赋予农牧民的特殊优惠政策。
● 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 ,完善最低生活社会保障、公共租赁住房等民生兜底政策。推进人地钱挂钩市级统筹,加大对吸纳人口较多县(区)的支持和倾斜力度。
● 相关部门制订了《拉萨市居住证管理办法》,严格落实以居住年限和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等条件为依据的居住证申领制度,加强签注管理。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非户籍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非户籍未成年人义务教育、学前教育保障政策。
成功落户的市民也要注意!在社区公共地址落户的人员,在拉萨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后 ,应当及时申报迁入实际住址。本人已在拉萨市拥有家庭户的 ,其家庭成员迁入时应当落户至已有户头,不得另行申请新的“家庭户”,避免“一家多户”。
党的百年奋斗开辟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确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