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打开网上电子税务局,插入税盘,输入密码进行登录。
若申报完成当天发现申报错误,且未扣款的,在首页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进入后,直接点击提交申报,在此界面点击作废申报后,重新进行申报表填写及报送。
若申报完成已缴款或申报已开票,则在首页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错误更正。
选择需要更正的申报表,点击后方的更正申报。多个申报表需要一个个的进行更正,先更正主税申报表,再更正附税申报表。
验证通过后,重新填写申报表中的数据,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申报表填写完成后,点击正式提交申报。涉及税款的,点击缴款,缴纳税款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
第二十七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经核准延期办理前款规定的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