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了房子必须要过户。房产继承人需携带死亡证明书、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遗嘱,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住房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规定住房产权属于房产证的登记人所有。
房产证的过户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房产产权清晰,有房产证,无抵押贷款;
2、业主健在,过户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
3、过户双方自愿。或是按法定的程序。
房产证过户办理所需以下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