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可以过户到一人名下。只要夫妻双方都同意,一起到房产所在地地房管局办理过户即可。即便过户到一人名下,即房产证上只有一人的名字了,也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家庭法律上夫妻还是各享50%产权。
二、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提醒您,夫妻共同财产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2.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三、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作为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应当满足两个条件:
1.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2.借款的目的是满足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需要。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债务,如果借款的目的也是为了满足共同生产、生活的需要,也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双方离婚,也应当共同清偿。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为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